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加工50000吨钢管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创业路555号 | 嘉兴五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715万元,选址于海盐县通元镇创业路555号,租用浙江开盛新材料公司约5000平方米闲置厂房,采用不锈钢管、不锈钢扎制油、切削液等原辅材料,经冷拔成型、切割、调直等技术或工艺,购置二辊周期式冷轧管机、切割机、调直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加工50000吨钢管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作铁路机车车辆配件。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拟对嘉兴五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0吨钢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