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新区高压喷雾安装项目(14条路段)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预算: 3139826.1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产品名称 | 产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高压喷雾系统 | 1、钣金雾森机箱,外观尺寸680*500*900mm;内置集成水箱;可视窗口随时查看设备状态;一体化机柜防雨、防腐蚀、带锁、绝缘板防导电、水箱排水。 2、内轴变频电机电机4-5.5KW-6P*1台;工作压力:5MPa;380V电源; 纯铜绕组;后置强冷风扇加速电机散热;铝制壳体快速散热;高速减震装置; 3、高压泵 24L/min*1台;三缸陶瓷柱塞;调压阀;转速:940-1420r/min;流量:0-13L/min、工作压力:4~8Mpa 4、内置微米级双套前置水质过滤装置;缺水保护(液位控制系统);缺水声光报警并且停机保护主机;控制装置自动控制水箱进出水;全自动智能时间控制装置;停机自动泄压回流技术防止喷头持续滴漏水; 供水管(PE管:DE40、DE32)及配套管件,电缆(电缆线:YJV-3*10m㎡+2)及护套管 5、DN9.52高压不锈钢管、3—5#不锈钢喷嘴及喷头底座;不锈钢直接、不锈钢三通,不锈钢弯头; 6、喷雾主机软件智能物联喷雾系统:通过4G物联网平台实时检测控制,定时、批量、循环控制,授权多人控制;7、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 8、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 9、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 | 套 | 9 | 73491.9 | 661427.1 |
2 | 高压喷雾系统(另加装智能检测系统) | 加装智能检测系统: 1、氮氧化物检测启停功能; 2、颗粒物浓度检测启停功能; 3、雨量感应启停功能; 4、另含PLC控制单元,低压电源,专用7寸液晶触摸显示屏; 5、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 6、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 7、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 | 套 | 14 | 115600 | 1618400 |
3 | 360°旋转雾桩喷雾系统 | 1、一拖一180型:750灰白色机箱,5.5KW30L高压泵, 双过滤1台主机带1个雾桩(含6-12米180mm立杆) 3、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 4、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 5、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 | 套 | 4 | 94999.75 | 379999 |
4 | 运营维护 | 运营维护水电费用 | 年 | 1 |
| 480000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服务要求运营维护一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配置
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运输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其他人员等等,并提供具体方案。
2、建设进度与工期保证
根据本项目货物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货物运输、安装调试、路面恢复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4.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1)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安装现场定位划线,确定主机放置位置后,划线打孔,做到整齐美观,便于设备使用与维护。
(3)喷雾主机需固定在稳固的基础上,做防震、放松动处理。主机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确保良好的通风,以免主机内部散热不良。主机必须安全接地,以防触电。
(4)对高压雾化主机供水前要先经过净水系统进行过滤,以防止喷头的堵塞。
(5)安装高压喷雾系统管路时,接头要拧紧,否则运行时会出现漏水现象。
(6)喷淋立柱高度间距应合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分布。
(7)高压喷雾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设备调试,出现水压不足、管道接头渗水、声音异常时,设备应暂停运行,排查原因直至检修合格为止。
(8)成交人必须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六、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一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硬件设备维护等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售后服务
8.1 售后服务计划
8.1.1 协助做好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实施方案。
8.1.2 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8.1.3 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安全质量审查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方面的服务。提供文件、技术支持、建议和现场监督服务并对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以及现场服务的质量承担责任。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对交付的产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产品出现故障后12 小时内供应商需安排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24 小时内修复,并提供 7*24 全响应服务响应时间。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小组应按照做好的验收前准备工作或拟定的验收工作方案,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要求对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保留的:(1)设备安装记录表:详细内容包括项目各分项工作详细情况;工作的具体内容;设备及配件数量和型号;安装后检查调试效果及结论报告;安装完工日期。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服务要求运营维护一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3.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3、付款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后支付90%,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第二部分,一年运营维护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水电费用清单及相应票据按实结算,水电费用累计金额如超过水电预算金额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待一年质保完成后,水电户头由中标单位负责过户至甲方指定单位。
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项目现场踏勘,如需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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