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2025年自营厅营业用门头与零星道具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202400138-02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9号,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2025年自营厅营业用门头与零星道具制作项目。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市区、郊县所有自营厅营业道具制作服务,包括门头、智家墙(政企墙)、受理台、展柜及其他零星道具的制作、运输、安装等。
1.2.1采购预算:212.2万元(不含税)。
1.2.2交付期:营业厅全品类(包含门头、智家墙、受理台、展柜)自下单之日起21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单品类(单独一类货物)自下单之日起7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1.2.3采购结果适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毕,先到先止。
1.2.4保修期:自买方签署《初验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
1.2.5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市区、郊县(包括蓝田、周至、鄠邑、杨凌、高陵、阎良、临潼等区域乡镇营业网点)。
1.2.6工艺及质量要求:材料及工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作,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涉及材料均需满足国家绿色环保要求。
1.2.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两个份额,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划分 | 份额占比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份额1 | 60% | 127.32 |
份额2 | 40% | 84.88 |
1.3 本项目设置报价折扣最高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2.1专用资格要求:
2.1.1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2份同类项目业绩(营业道具制作类)。
(1)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结算依据)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结算依据)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结算依据)扫描件,且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份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前),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等,原件备查。
2.1.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答人须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并承诺负责对接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统筹安排以及其他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2024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应答人,否则视为无效。)
2.1.3服务承诺:(1)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登高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名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和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均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以上人员不得复用;
(2)应答人须承诺在保修期内,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合同商品出现非人为的故障,应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小型道具故障问题解决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大型道具故障问题解决时间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
(3)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30日内在西安市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不得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违约分包。注:以上承诺均须提供承诺书。
2.1.4保险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险。
2.2通用资格要求:
2.2.1证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2税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应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审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4守法要求: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应答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2.5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2.6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2.6.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2.6.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2.6.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2.6.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应答文件和应答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6.2、6.3和6.4无效应答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应答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2.7应答方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8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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