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31三分公司生产 需应急采购 不锈钢板 一批 ,详见下表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 划 单 | 备注 |
1 | 不锈钢板 | 10mm 316L | 平方米 | 36 | 有报告 | |
2 | 合计 |
以上各标段标的物结算方式按米数或平方米数 或根数 报价结算,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数量 (正负偏差数量不超过标的物数量范围的3%)进行收货,如所需数量按国标不足单根1根数量的按1根收货、单张钢板不足1张数量的按1张收货,最终以实收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所供不锈钢板 参照或相当于 下列厂家的产品:江苏德隆、广东广青 、山西太钢;
注:投标人可以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参照或相当于的品牌,也可以选择技术性能和功能满足招标文件并与招标人列明的品牌档次相同及以上的品牌 (参照或 相当于同档次质量品牌的必须先获得招标人认同) 。
交货期: 执行标准:
付款方式 : 见合同 质保期:
备注: 1 、 交货地点:买受人淮安生产片区各分公司仓库, 2 、 报价时须注明钢材制造商。
报价须知:
1、 请贵单位于 2025年 元月 3日10:00 点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该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cgpt.jssyjsgf.com),上述网站没有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专用接收邮箱(syjszbzx202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如下:物资名称+采购员+报价单位) 。报价文件必须详细注明所报价产品型号规格、交货期、单价、总价( 含 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 指导 安装费、调试费 、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
2、 评审步骤: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一);其次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进行评审(详见附件二)。
3、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4、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5、 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五)。
6、 报价时请注明制造标准及标准号。
7、 所报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我公司设备配套合格使用。
8、
9、 ……
10、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盖章后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谢旭东
联系电话: 13852384822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 1号 邮 编:22320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程序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报价单位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委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选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报价人必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 |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2 |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3 | 报价人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份合同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钢材销售业绩合同5份。 | 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 有类似业绩 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注: 1、 本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对询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询价人不予接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将导致废标。
附件二、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详细评审和说明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详细评审,并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报价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满分为 100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并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详细评标办法如下:
1、报价价格的合理性,主要对报价价格进行评价(满分94分)
以经评审的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得满分 94分。各报价人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与基准相比每高1%扣1分,不足1%部份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各报价人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不扣分(各报价人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处理)。
2 、技术业绩部分(满分4分)
2.1 .1 报价人提供自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份合同销售金额(销售金额以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合计累计值为准)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次招标钢材相同或相近参数的销售业绩进行打分:提供5份及以上10个以下合格业绩的,得2分;提供10份及以上合格业绩的得4分。最高得4分。 (在我公司钢材类合格供应商的业绩分满分)。
注:( 1)、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2)、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仅提供一项不得分。
3.3 商务部分(满分2分)
3.3.1 售后服务好的(包括响应时间、服务内容等),得 2分。 (在我公司钢材类合格供应商的 售后服务 满分)。
4、 对违反国家政策和利益的报价文件,询价单位和评标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并拒绝提供任何解释。
5、 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买卖合同
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出受人 : 签订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原楚州区)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牌号 商标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备注 |
合计(小写): (大写): | 交货期:合同生效 后 日内 ,出卖人必须具备交货条件,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 3天内交货完毕 |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本合同价格为含 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执行;出卖人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保证其产品满足买受人使用,保证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服务12个月。
第三条 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库区。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免费送货上门,确保产品安全送到交货地点,如途中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全部损失;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出卖人服务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出卖人应在 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买受人由此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出卖人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在接到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现场。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产品 包装 由出卖人按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 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出厂前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货到后,由买受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出厂日期等方面的检验,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买受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货物未经买受人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
第八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初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延期交货的,每天按合同总价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不得超过10天,超期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买受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另行赔偿。2、其他违约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中运输、卸货 、 指导安装及指导调试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 出卖人承担;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伍份,出卖人执壹份。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税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 2024 年 月 日 电 话: 0517-870369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 帐 号: 10354201040008092 税 号: 91320800720586548C |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31 三分公司生产所需不锈钢板
技术规范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生产片区三分公司 2024.12.31 生产所需不锈钢板,它提出了钢材型号及规格以及所需符合的国家规范及标准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差异表中列出。
1.4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7 天必须具备交货条件,接需方通知后 3 日内货到需方现场。
1.6 本工程所采购钢材制造、检验、试验、现场制作安装过程中 , 供方提供钢材必 须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要求 ,任何偏差都应取得需方的书面确认,供方应对所提供钢材质量负全部责任。
1.7 所供不锈钢板 参照或相当于 下列厂家的产品:江苏德隆、广东广青 、山西太钢;
注:投标人可以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参照或相当于的品牌,也可以选择技术性能和功能满足招标文件并与招标人列明的品牌档次相同及以上的品牌 (参照或 相当于同档次质量品牌的必须先获得招标人认同) 。
1.8 本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本批次钢材应遵循下列材料规范(但不限于)
1 )、出卖人应严格按照需方采购清单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检验和交货;
2 )、钢材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均严格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高于国家标准生产、检验和交货;
3 )、对不锈钢材质钢材的要求:
a. 名称为不锈钢管的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不锈钢无缝管,确保不锈钢无缝管质量完全符合流体管国家标准( GB/T14976-2012 )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不锈钢 304 材质无缝管 --- 执行标准 ASTM 304 C ≤ 0.08 ; Mn ≤ 2.00 ; Si ≤ 1.00 ; P ≤ 0.045 ; S ≤ 0.03 ; Ni 8.00-11.00 ; Cr 18.00-19.00 。且不锈钢 316L 材质无缝管 --- 执行标准 ASTM A312 C ≤ 0.035 ; Mn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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