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地面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地面零星工程已由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四川页岩气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四川省内江市、自贡市,如因应急抢险、生产急需等因素,施工区域以甲方指定区域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应急抢险、生产急需等因素安排承包人跨区域施工。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四川页岩气项目部所属采气平台、集气站、输气管道、压裂供水管网、目视化建设等项目的零星维修及维抢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零星维修及维抢修期间的机械或人工挖探坑、管沟,人工拆除、焊接钢管,临时照明安装,抽排水,设备材料倒运、人工回填管沟、地貌恢复及不可预见施工内容等。施工内容不承诺具体的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及实际安排的工程量为准,且甲方有权根据页岩气产建计划调整工作量。 上述零星维修及抢修拟对如下工程开展,实际施工时以甲方指令或工作任务单为准。 暂估工作量: 丛式井站53座;2.集气站3座;3.集输管道195公里;4.泵站44座;5.输水管线420公里。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标段划分:
是否多标段:
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税率(%) | 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地面零星工程施工(威远作业区) | 1123.464 | 9 | 1224.57576 | 1 |
2 | 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地面零星工程施工(荣县作业区) | 748.976 | 9 | 816.38384 | 1 |
2.5招标范围
四川页岩气项目部所属采气平台、集气站、输气管道、压裂供水管网、目视化建设等项目的零星维修及维抢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零星维修及维抢修期间的机械或人工挖探坑、管沟,人工拆除、焊接钢管,临时照明安装,抽排水,设备材料倒运、人工回填管沟、地貌恢复及不可预见施工内容等。施工内容不承诺具体的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及实际安排的工程量为准,且甲方有权根据页岩气产建计划调整工作量。上述零星维修及抢修拟对如下工程开展,实际施工时以甲方指令或工作任务单为准。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方式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而造成业务工作量调整或结算价格调整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不执行调整后价格及业务工作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质要求:无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四)法律要求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七)HSE管理能力
(八)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十)禁止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十一)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R不允许分包
(十四)投标人履约承诺
履约担保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负责人各至少一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应提供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兼职其他在建项目。 1.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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