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2024年梁溪区二次供水改造增补工程给水管改造2标段(人民西路20号、锡星苑一、二、三期、金星苑一期、广益佳苑一期(南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梁溪区二次供水改造增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梁溪区二次供水改造增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4]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7.0%、其他国有:33.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给水管改造2标段(人民西路20号、锡星苑一、二、三期、金星苑一期、广益佳苑一期(南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 | |||
2.1.2 建设规模:人民西路20号、锡星苑一、二、三期、金星苑一期、广益佳苑一期(南片)小区范围内的给水管改造,包括室外市政管道(含路面修复)、地库管、室内立管,其中球墨铸铁管DN300 82.8m,DN100-150 1764m,PPR管De25-110 2565m,覆塑不锈钢管DN20-65 995m,各类阀门井水表井(箱)101座。 | |||
2.1.3 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1月30日 | |||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 |||
2.2 招标范围:LX1835-2人民西路20号给水管、LX1837-2锡星苑一、二、三期给水管、LX2034-2金星苑一期给水管、LX2111-2广益佳苑一期(南片)给水管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自2022/10/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0/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7/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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